停止错误的脚步就是最大的进步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有的人犯大错误,有的人犯小错误,有的人犯了小错误再犯大错误。而我们都不是工作和生活在真空里,错误都围绕在我们左右,有工作错误、错误、生活错误等等,如不小心就会犯错,而犯的错误多大、危害多大就看其性质的严重性了。但笔者认为,犯错误不可怕,只要停止了错误的脚步,就是我们的最大进步。 毛主席曾言:“一个人一辈子不可能不犯错,但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我们每一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时不时会犯些错误,这在所难免,错不可怕,能改就好。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在面对所犯的错误时采取的态度有所不同,有的人敢于承认,积极改正;有的人不敢承认,或文过饰非,或诿过于人;有的甚至拒不改正,贻误工作和事业。作为一个,犯了错误不敢承认,害怕的无非是承担责任,怕丢了面子、失了威信等等。这些担心个人得失或明知故犯的做法,说到底,是没有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党的以来,在以为核心的领导下,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如何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提出了“八项规定”和整肃“四风”。这就给全体,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指明了作风建设的方向。“八项规定”和整肃“四风”提出后,全体以此为标准,在转变作风上从制度上作了“硬杠杠”。通过几年来的检验,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各地区各部门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整肃“四风”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不少领导干部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触犯了中央制定的规定,犯了一些不该犯的错误。有资料表明,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截至2015年12月,全国共累计查处违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万多起,13万多人受到处理,其中5万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2016年上半年,全国又查处19160起,处理2690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159人。从违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案例来看,有的违反吃喝几百元、上千元,犯的都是些低级的错误,着实不应该。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但依然有领导干部在操办中借机敛财。有明确规定不能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但有些部门还是违反了。又有明确规定,不能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出国(境)旅游,但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又做不到。本来很好遵守的纪律,而我们有些还是不自觉地去碰触“底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错误都是从不起眼的小过失开始的,因此,我们要懂得大小错误之间转化的道理。如此,就不难理解中央全面的战略部署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容易犯错,但如何知错、认错、改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面对。有的同志犯了小错误最难过的是心理关,认为犯了小过失被处分会伤及颜面,难为情。殊不知,小过失被组织及时指正,这就是当头棒喝,干部本就应该行止有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做事。很多人往往能够认识错误,但却不能改正错误,以致最终受到惩罚。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任何人都会犯错,更不可能杜绝犯错。但犯错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否改过。 圣人的光辉在于时时自省,伟人的崇高在于敢于自责,平凡人的美德在于知错即改。错了,就要勇于承认,积极改正。停止错误的脚步,是我们最大的进步。 (作者系海南省国资委党委)